关于印发《2018年兵团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方案》的通知

2018-09-08 09:31:40   来源: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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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市)教育局:

为推动兵团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42号)精神,我局拟组织开展2018年兵团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并适时举办启动仪式,现将《2018年兵团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兵团教育局

2018年8月29日

2018年兵团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兵团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积极发展继续教育”要求,引导更多职工群众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精神,我局将举办2018年兵团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周的组织方案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二)时间:10月14日-10月20日

二、活动内容

(一)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各师市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兵团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荐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推动社区面向广大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因地制宜地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多参加一次主题学习活动。

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学习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多参加一次文化艺术或学习体验活动。

鼓励团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技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团场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组织团场社区居民多参加一次学习培训活动。

(二)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向社区开放。组织动员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老年大学和其他社会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施设备、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参与社区老年教育,开放数字化资源及服务。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百姓普法、公民素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文艺术、农民技术培训、创业再就业、职业技能提升、健康养生、运动健身、早期教育、安全教育、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主题,组织相关专家,面向社区居民举办社区教育大讲堂。

(三)推动全民阅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主要阅读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评比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多读一本书,推动全民阅读。

(四)开展各类遴选展示活动。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典型人物和优秀案例,遴选“兵团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并推荐参加全国评选。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五)组织开展各类比赛。发挥艺术的独特魅力,举办“我为兵团唱赞歌”书画篆刻作品大赛、“民族团结一家亲”摄影微视频大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比赛方案见附件2。

三、组织工作

2018年兵团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由兵团教育局主办,第六师五家渠市教育局承办。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兵团教育局职成处,负责活动周的组织实施工作。兵团启动仪式将在第六师五家渠市举行。

各师市要紧贴职工群众需求和当地实际制定本师市活动周工作方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廉洁办活动,努力使活动周取得实效。

四、新闻宣传

各师市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终身学习的理念,集中展示当地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报道终身学习的典型人物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建设的事迹和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生动事例,推广优质教育资源,推广社区教育大讲堂活动,扩大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影响。引导推动各师市为社区居民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为社区居民搭建终身学习的平台。同时,各师市教育局还要指定专人每天向我局职成处报送活动信息。活动周期间,所有相关活动均要使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标识(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师市教育局于9月3日前将本师(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及联系人、联系方式报送至我局职成处;

(二)9月10日前报送“兵团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推荐材料;

(三)10月10日前报送文字总结(2000字以内)和优秀活动案例、有特色的活动照片(电子版5-8张);反映活动周突出特色的视频短片(内容为活动场景、群众反响、启动仪式等,文件格式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5-10分钟)。

(四)材料报送地址

1.“兵团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推荐材料及活动周总结材料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兵团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邮编:830002)

联系人:李媛媛  王美笛

联系电话:0991-2896280

2.书画篆刻、摄影、微视频比赛作品及汇总表报送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第六师五家渠市教育局

联系人:赵霞

联系电话:0994-5813587

附件:1.“兵团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和“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推荐评选工作的方案

2.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书画篆刻、摄影、    微视频比赛活动方案

3.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标识


附件1

“兵团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推荐评选工作的方案

根据2018年兵团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方案,我局将组织开展“兵团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新兵办发〔2017〕103号)和兵团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荐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兵教发〔2017〕12号)精神,弘扬全民学习的精神风貌,宣传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先进典型,促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兵团学习之星”遴选对象和条件

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推荐各师市、团场通过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成长、成功的学习之星。

1.遴选对象

凡在兵团范围内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2.遴选条件

(1)具有群众性。于平凡处见精神,从细微处显真情,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遴选推荐长期坚持学习的典型人物。

(2)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3)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面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示范带头作用明显,受过国家级和兵团表彰者优先考虑。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范围和条件

宣传展示各师市、团场大力发展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职工教育、团场成人继续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包括成人继续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团场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1.遴选范围。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要求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性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类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三类项目均可参加遴选展示。。

2.遴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兵团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和学习的项目形成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5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题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入围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的团场报送团场成人继续教育品牌活动,高校和职业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继续教育和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品牌活动,企业可申报职工教育品牌活动。

(三)“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遴选对象和条件

遴选展示一批为全民终身学习服务成绩突出的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和培训机构,推动、激励更多的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和培训机构在全民教育终身学习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1.遴选范围。

(1)高校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校;

(2)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及各师市分校;

(3)兵团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及各师市分校;

(4)有关职业院校;

(5)企业职工大学和职工学校(培训机构);

(6)老年大学;

(7)成人继续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

2.遴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发展成人继续教育,为百姓终身学习服务成绩显著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3)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百姓学习需求,学校近五年来在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企业职工教育、进城农民工教育、团场成人继续教育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和培训中,教育培训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教育质量高,参与教育培训的人数多,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5000人次以上,百姓满意度高,形成良好社会影响,受到师市教育局表彰,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4)学校基本建设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进入国家示范校、重点校行列的优先。组织管理规范,有详细的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充分采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教育技术,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学校办学经费有保障。

(5)学校在为百姓终身学习服务中形成了新思路、新模式、新经验,对教育改革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发挥了示范作用。在实施《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和《成人教育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等国家标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做出积极贡献。

(6)原则上需具有法人资格。

三、推荐评选方式

(一)组织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师市教育局广泛发动,组织申报,开展遴选,确定名单,填写申报材料,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活动和学校推荐至兵团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推荐名额。师市结合实际情况,推荐“兵团学习之星”候选人2-3人,“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候选项目2-3个,“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候选单位1-2个(每个类型的学校限1所)。已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个人或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三)报送材料。请于9月10日前报送遴选展示材料。

1.兵团学习之星。填写《“兵团学习之星”遴选表》和《“兵团学习之星”遴选登记表》(一式二份)、5分钟以内音像资料(Mpeg2格式,8M码流,标清以上标准)、2M以上电子版照片5张。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填写《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登记表》(一式二份)、近两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600字)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2M以上电子版照片5张。

3.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填写《“优秀教育培训机构”申请表》和《“优秀教育培训机构”推荐汇总表》、申报学校近三年工作总结(2000字),反映学校开展培训活动的2M以上电子版照片5张,反映学校工作的视频(Mpeg2格式,8M码流,标清以上标准,4-5分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版。

有关表格请登录兵团教育局职成处收文QQ群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师市教育局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制定有效的工作方案,推动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师市教育局要广泛动员,全面发动,组织各类基层组织深入挖掘,切实推选出具有说服力、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的典型。

(三)依照程序,确保公平。各师市教育局要严格依照评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兵团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的名单确定和材料报送等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遴选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附件2

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书画篆刻、摄影、微视频比赛方案

为了展现兵团职工群众在建设和谐美好家园中所焕发出的智慧和热情,记录全民终身学习和幸福生活的精彩瞬间,推动开展书画篆刻、摄影、微视频学习和普及活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期间将开展书画篆刻、摄影、微视频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大赛全方位、多角度地记录和反映兵团人在创建和谐社区、学习型社会建设过程中的新成就,体现社区居民生活、学习、工作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包括各师(市)在促进社区和谐、家庭融洽、个人幸福的社会生活新景象、新风貌,促进兵团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

二、赛项主题和内容

(一)书画篆刻作品大赛以“我为兵团唱赞歌”为主题,发挥书画篆刻艺术的独特魅力,反映兵团在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下,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的变化,表达兵团人共同建设和谐美好家园的喜悦心情和精神风貌。

(二)摄影、微视频大赛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发挥摄影艺术全方位、多角度记录的特点,聚焦身边的人和事,真实反映各族社区居民团结互助、亲如一家的动人故事。

三、征稿细则

(一)各师(市)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成人,不分职业均可选送作品。

(二)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严格禁止抄袭和使用他人作品,创作时间须为2017年9月1日以后,并且没有在兵团、全国和国际性比赛中入选过。

(三)所有投稿作品必须紧扣大赛主题,能够真实反映兵团社区居民快乐学习、勤奋工作、幸福生活的状态和场景。

(四)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同时大赛组委会有权在与展览有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的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

(五)所有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相关责任。

(六)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所有规定。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和入选资格。

(七)比赛所涉及问题均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我为兵团唱赞歌”书画篆刻作品大赛

1.参赛作品规格

(1)书画:书画作品书体不限,除册页、长卷外,一律为竖式,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篆刻作品报送印稿6—10方,须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四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并附原石照片数张(电子版)。

2.书画作品需报送原件,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单位、身份证号、常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作品请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字请附文字出处复印件。每位作者限投2件作品。

(二)“民族团结一家亲”摄影、微视频大赛

1.参赛作品报送电子版。其中摄影作品包括原始图片数据或底片以及压缩调整后的图片,作品须压缩成小图(JPG格式文件,每幅作品小于800 KB,长边不大于1000像素,不小于800像素),如系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请尽量采用激光电子分色或使用底片扫描仪、高精度的专业平板扫描仪扫描后,制作成TIFF格式电子文件;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每一幅作品的电子文件不小于30 MB;微视频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制作软件不限,紧扣主题讲述故事,内容健康向上,文件格式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有片头片尾,画质音质清晰流畅,片尾须标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常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2.摄影作品以单人名义参赛,不得以两位或两位以上作者的名义投稿,每位作者限投3幅作品;微视频可以单人名义或多人名义参赛,但每个作品的作者最多不超过6人,每位作者限投2件作品(含单人作品和多人作品)。

3.本次活动摄影比赛只收单幅作品,不收组照;投稿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但只可进行有限的后期处理(如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等),不接受经过暗房技术和计算机数字技术特技加工合成的影像作品。所有入选参展图片的尺寸一律为12英寸(长边),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图片,参赛时请调整尺寸以确保展览图片的质量。

五、投稿办法

登录兵团教育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随作品一并于9月15日前交至师(市)教育局,由师(市)教育局组织评选后,于9月20日前将推荐作品和作品汇总表寄送至指定地点。

如因资料缺失或不准确而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参赛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根据参赛数量和作品质量评出若干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同一作者获优秀奖作品的数量不限,但获三等奖以上级别的作者不得重复。


附件3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标识

图片1.png


兵团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