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举办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2019-09-11 15:20:08 苏州市教育局
苏教继〔2019〕1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苏教继函〔2019〕4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举办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全民阅读、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苏州建设。
(二)时间:我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定于10月下旬在常熟市举行。各地活动周举办时间结合当地实际,在10月底前后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
(一)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
面向广大城乡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多参加一次主题学习活动。
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学习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多参加一次文化艺术或学习体验活动。鼓励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技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组织农村村民多参加一次学习培训活动。
(二)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
动员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市(区)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城乡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参与社区老年教育,开放数字化资源及服务。
(三)推动全民阅读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多读一本书,推动全民阅读。
(四)积极参与全国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有关企业积极参与教育部举办的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即“教育资源进社区网上博览会”和网上“社区教育大讲堂”,共享行动官网为中国社区教育网(http:/www.shequ.edu.cn/)。各地要将现有的数字化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与中国社区教育网链接,将本地的优质共享资源进社区网上博览会;录播网上“社区教育大讲堂”视频,开设网上“社区教育大讲堂”。
根据有关要求,各市、区要重点围绕以下26个主题,组织专家学者,面向社区居民举办若干场社区教育大讲堂。
主题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情教育、科学普及、百姓普法、公民素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文艺术、休闲娱乐、养生保健、医疗卫生、心理健康、运动健身、早期教育家庭教育、代际沟通、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家庭理财、智能生活、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农民技术培训、创业再就业、职业技能提升等。
(五)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
各地要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当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递选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宣传展示各地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各类高校开展的继续教育、农村成人继续教育、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城市监测与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向全国推荐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认定工作另行通知。
三、活动组织
(一)我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由苏州市教育局、常熟市委宣传部主办,苏州开放大学(苏州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苏州市终身教育学会、世界联合学院中国常熟分校协办,常熟市教育局、常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承办。
(二)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要做到各市、区全覆盖,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要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和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活动周工作方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廉洁办活动,努力使活动周取得实效。活动周工作方案请各市、区汇总后于9月1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
四、新闻宣传
各地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大活动周宣传力度,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要建立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或在相关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宣传当地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宣传展示当地的“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品牌项目”事迹;宣传推广当地优质教育资源,推广社区教育大讲堂活动;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推动全社会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并及时报送“江苏学习在线”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栏。
五、其他事项
各市、区在活动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工作总结。请于11月8日前,将活动周工作总结、典型活动案例和《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我局语继处。联系电话:65225615,电子邮箱:sjyj_yujuchu@126.com。
附件: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