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丽水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2019-10-15 09:58:37   丽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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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5号)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倡导全民阅读,共建书香丽水,带动全市人民养成“爱读书、勤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习惯,不断提升人民思想境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丽水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周主题

  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服务“八八战略”再深化。

  二、组织工作

  活动由丽水市教育局主办,丽水社区大学、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社区学院承办。

  三、活动周时间

  2019年全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拟于11月8日在龙泉举办(11月7日上午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县(市、区)活动周举办时间要结合当地实际,在11月20日前自行安排。

  四、活动周主要内容

  1.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参加对象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职成教科科长,社区学院院长,省标准化成校校长,受表彰代表,当地市民代表。具体内容有“绿谷学习之星”“省现代化成校”“省市成教品牌”等先进表彰;开展老年排舞比赛、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书画作品比赛、社区文艺表演、举办丽水市成教(社区教育)干部-浙西南革命精神“五进”活动专题培训班;发放“丽水市全民终身学习倡议书”;各类成人教育成果展示。

  2.开放学习平台。组织开放社区周围的学校、文化礼堂、图书馆、老年活动中心等,利用多种场地、设备设施、教学师资等推动全民阅读。

  3.举办“菜单式”培训班。在活动期间,面向广大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和新城市居民等重点群体,开展家庭教育、实用技术、养生养老、健康教育等培训。

  4.开展2019年丽水市“绿谷学习之星”遴选与展示活动。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当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宣传展示各地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农村成人继续教育、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5.开展各种形式的“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居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归宿感和自豪感。

  6.建国70周年来成教工作成果展。用展板的形式展示识字扫盲、文化教育、技能培训、成教品牌培育、成校发展等成绩。

  7.举办社区教育工作研讨会,重点讨论全市落实成人教育服务工程情况,县市区各派一位代表汇报情况。

  五、活动要求

  1.扎实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各地应根据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廉洁办活动,努力使活动周取得实效。

  2.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宣传展示当地社区教育成果、终身学习典型人物的事迹、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

  3.各县(市、区)设计2块终身学习成果展板(规格:800*2000mm),于10月20日前将展板电子稿和会议回执报送到453774478@qq.com邮箱。联系人:张伟刚,联系电话:7752106,15988035706。

  六、其他事项

  各地开展活动周的情况可向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门户网站投稿。请各县(市、区)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活动周工作总结和1—2个典型活动案例报送给丽水社区大学,联系人:方悦昕,电话:18057800631,邮箱:239922375@qq.com。

  丽水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