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全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2021-11-12 17:18:02  

分享到: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全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办好2021年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庆建党百年华诞,谱终身学习新篇

(二)时间:2021年活动周开幕式拟定于11月在宜昌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市州可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及有关规定,在全省活动周开幕式前后一个月内开展各类终身学习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推进线上线下教育和学习

针对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等主题,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学习服务,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2021年下半年,连续推出为期一周的系列活动,包括职工教育与人才发展、乡村振兴与可持续发展、学习型城市(乡村)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理论与实践、互联网+全民学习等主题。持续推进“名家讲堂”、“在线课堂”系列活动,营造全民终身学习氛围。

(二)推动全民阅读活动

在“湖北社区教育网”和“湖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持续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等活动。广泛开展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组织社区居民广泛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的氛围。在全省开展终身教育发展论文、案例征集活动,倡导读书研究氛围。

(三)开展终身教育品牌推荐展示活动

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广泛征集、深入发掘、持续宣传展示一批在疫情防控时期创新方法学习、坚持主动学习、带动群众学习、事迹突出、故事感人的典型人物。

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灵活有效方式,宣传展示各市州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继续教育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服务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学习群体,服务从业人员提升素质能力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

向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遴选推荐全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参评项目,开展省级评选活动,在活动周开幕式上展示他们的优秀事迹。开展2021年度“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根据实际开展社区教育体验基地评选活动。

(四)强化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功能

倡导全省共建共享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组织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有关企业积极参加继续教育资源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的作用,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相关活动,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

(五)开展“智慧助老”专题宣传展示活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5号)、湖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印发<湖北省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专项培训方案>的通知》(鄂社教〔2021〕5号)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智慧助老”作为活动周的重要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终身学习。要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优秀工作案例。

三、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周由省教育厅主办,湖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宜昌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协办。成立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湖北开放大学),具体负责活动周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

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多方吸纳参与单位,指导县(市)区开展系列活动,力争区域全覆盖,扩大影响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湖北社区教育网(http://www.hbsqjy.cn/)设置活动周专题,与其他媒体联动,报道活动周情况,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各地教育局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宣传展示广大群众参加教育培训和学习的感人事迹,报道本地开展活动的情况,引导更多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引导更多单位部门参与与支持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严守规定,厉行节约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组织活动坚持朴素节约,注重活动效果。

(四)认真总结,打造特色

请各市(州)教育局于12月30日前,将本地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典型案例等材料,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形式,报送至省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人:范正薇、张涵丹

联系电话:027-87588886  027-87788900

邮箱:hbsqjyzx@126.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

邮编:430074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刘长军

联系电话:027-87328019

湖北省教育厅 办公室 

202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