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方案

2021-09-25 17: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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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实现"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建成教育强国"等奋斗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0号)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庆建党百年华诞 谱终身学习新篇。

二、活动时间

2021年全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拟定于2021年11月中下旬在三亚市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持续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

组织社区教育学院、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等面向广大城乡社区居民,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学习宣传活动。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全民终身学习相关活动,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技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组织农村村民参加学习培训活动。

活动周期间,因地制宜,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城乡社区居民、老年人群、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等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努力拓宽活动周的覆盖面、参与度。

(二)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

动员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活动周,充分利用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

(三)推动全民阅读

持续开展书香社区、书香之家、读书之城、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智能学习、数字化阅读等线上线下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多读一本书,推动全民阅读。

(四)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

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广泛征集、深入发掘、持续宣传展示一批在疫情防控时期创新方法学习、坚持主动学习、带动群众学习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灵活有效方式,宣传展示各地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继续教育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

(五)开展"智慧助老"专题宣传展示活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5号)及《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教育培训 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行动方案>的通知》(琼教职成〔2021〕19号)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智慧助老"作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一项重要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终身学习。要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优秀工作案例,并视情况在全省活动周总开幕式进行专题展示。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和当地实际制订活动周实施方案。

(二)各市县要加大活动周宣传力度,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加强网络新媒体,集中宣传和展示当地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以及 “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事迹,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

(三)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廉洁组织活动,努力使活动周取得实效。

(四)各市县可推荐1—3名“百姓学习之星”和2—3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省属学校可推荐1—2“百姓学习之星”和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材料(文字、视频、图片、教学资源)报送海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五)各市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海南开放大学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本地活动周方案,2021年12月底前将本届活动周工作总结和2个典型活动案例报送海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刘云楼,孙廷廷,联系电话:65239391。

邮箱:edu_zcj@hainan.gov.cn。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 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