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大兴安岭地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8-15 14: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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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函〔2023〕8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现将《2023年大兴安岭地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大兴安岭地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实施方案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1日 

2023年大兴安岭地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安排,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

推进数字教育 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时间

2023年9月18日—9月25日

(三)召开全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

1.时间:9月18日上午9点

2.地点:大兴安岭地区艺术剧院

3.主办: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4.承办:加格达奇区教育局

5.参加人员:地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领导;加格达奇区政府有关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负责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工作人员;各社区教育学院院长;“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代表;社区教育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主题阅读活动。各地要深入挖掘区域资源,设定不同主题,创新方法手段,通过开展全民阅读季、读书月、读书节等活动,打造符合当地实际、适应群众需求的品牌阅读活动。结合青少年读书行动,开展“我和家人同读书”“书香社区 全民爱阅读”活动,推进书香之家、读书社区建设,助力全民阅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共读行动,同书共读、同学共进,丰富读书活动,营造共读良好氛围;开展名家领读行动,邀请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等专家学者,大国工匠和榜样人物等开展领读指导;开展家庭亲子阅读行动,引导家长重视阅读并提高阅读指导能力,传播亲子阅读理念,涵育家庭阅读风尚。

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社区学院(社区学校)、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要立足自身办学优势与特色,开放共享学习和教育资源,服务城乡社区居民学习。要凝聚多方力量,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及群团组织优势,有效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等社会公共资源。积极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鼓励推动高等学校、高科技企业、制造企业等向社会开放参观,主动服务全民学习。

2.开设线上龙江大讲堂。各地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及各类终身学习服务平台,整合数字化学习资源,线上线下相结合,举办满足不同人群学习需求的公开课、讲座等。

3.开展数字阅读分享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社区指导中心要谋划建设阅读服务体系,建立并不断完善阅读指导目录;要加强数字资源建设,深度融合数字信息技术,创新优化阅读体验,拓展终身阅读场景,增强日常情景中的阅读交互体验;要不断健全社区教育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延展家门口的阅读空间,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构建服务家庭与社会、学历与非学历、职前与职后的全民阅读服务网络,精准识别阅读个性化需求,智能匹配阅读资源供给。

4.持续开展终身学习数字化转型相关公开课等各类线上线下学习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及各类终身学习服务平台,整合数字化学习资源,助力推进教育数字化,通过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终身学习数字化转型发展相关活动,持续、集中开展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学习活动。

5.集中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做法经验推介宣传。各地要精心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一批在终身学习方面创新学习方法、坚持自主学习、带动群众学习的“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工作者、老年教育工作者、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贡献者等事迹突出的励志人物,以点带面,促进终身学习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共同建设“终身学习文化”,助力学习者增值赋能,助力全社会增强“终身学习文化”软实力。各地教育局于8月30日前向地区教育局推荐“百姓学习之星”,至少2人;推荐“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个。同时,录制“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视频,每个视频3-5分钟,视频制作要求:1920x1080,25帧,mp4格式。

三、有关要求

1.各地教育局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活动周实施方案,推动开展各项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节俭、高效举办活动周。

2.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联系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活动周宣传报道,营造全民学习的浓厚氛围,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城市建设。

3.请各地于8月30日前,报送本地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实施方案;9月27日前,报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总结和1个典型活动案例,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后扫描一并发到地区教育局指定邮箱。

4.请各地制作宣传展板,数量不限,在全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上展示本地社区教育优秀成果。展板由各地自行制作(电子版不需要报送地区教育局),在启动仪式前一天由各地带到活动现场布置。

5.请各地于8月30日前将《“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附件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PDF版以及“百姓学习之星”视频一并报送地区教育局。

6.请各地于8月30日前将《“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附件3)、《“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和盖章PDF版以及“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视频一并报送地区教育局。

7.请各地于8月30日前推荐社区教育先进个人1人,填报《社区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5),并将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报送地区教育局。

8.请各地于8月30日前推荐社区教育先进集体1个,填报《社区教育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6),并将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报送地区教育局。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波

电话:0457-2133248

邮箱:dxaljyjsj@163.com

附件: 

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

2.“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

3.“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

4.“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

5.社区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6.社区教育先进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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