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温州市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2023-08-24 14:42:17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分享到: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区学院、有关单位:

为助力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社会氛围,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93号)和市社教办2023年工作部署,决定举办2023年温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主题: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时间:活动周全市开幕式拟定于11月上旬在平阳县召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有关规定,在11月底前安排举行。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活动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和展示温州市社区(成人)教育在助力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市域样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中展现的担当作为。展示聚焦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积累的丰硕成果、精彩亮点和可复制推广模式。展示主场平阳县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表彰先进,并举办文艺表演和展览等活动。

(二)推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并参与“书香社会 阅读温州”等系列活动。结合青少年读书行动,参与“春苗阅读计划”温州行活动,温州市“让阅读点亮人生”身边的阅读榜样大型寻访活动,推进书香之家、读书社区建设,助力全民阅读。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二十大,银龄乐学绽金辉”为主题的老年教育征文活动。

(三)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终身学习。制作、汇聚一批数字化资源,推出满足不同人群学习需求的公开课、讲座等。针对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依托“温学通”平台,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等主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文化艺术活动。结合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行动,因地制宜,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城乡社区居民、老年人群等举办各类线下教育活动,努力拓宽活动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四)鼓励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和师资优势,就近面向城乡社区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服务活动。鼓励推动高科技企业、制造企业等面向社会举办研学、职业体验等活动,主动服务全民学习,推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五)开展温州市终身学习品牌展示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温州市“百姓学习之星”“社教工匠”展示推介活动。开展温州市“终身学习活动品牌”“终身学习体验基地”“社区学校·文化礼堂共同体”创建评选活动;征集、宣传和展示各地适应新时代人民精神文明需求的数字化学习模式,总结当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

(六)做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宣传。活动周期间,拟邀请有关新闻媒体报道宣传全市开幕式及重要活动。各县(市、区)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引导更多群众参与终身学习。要充分利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集中宣传展示当地“百姓学习之星”“社教工匠”“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广当地优质教育资源、发展成果和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特色事例,引导推动全市各地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三、组织工作

本届活动周开幕式由温州市教育局、平阳县人民政府、温州开放大学(温州城市大学)联合主办,平阳县教育局、浙江开放大学平阳学院承办。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活动周工作责任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要突出本地特色制定活动周实施方案,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安全、节俭、高效地举办活动周。

四、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各地本届活动周工作总结和1-2个典型活动案例报送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乐倩、胡明明,电话:89991757、88288167,邮箱:wzsjb2023@126.com。

温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联系人:王琳琳,电话:88636206,邮箱:1515957355@qq.com。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