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的通知

2018-09-18 16: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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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省电大,省属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十三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4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任务部署,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全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动员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1、扩大“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举办范围。今年,各市都要根据《通知》要求举办活动周,同时督促所属各县(市、区)举办活动周,动员所属各级各类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活动周活动。省级11个社区教育实验区(太原晋源区、晋中榆次区、忻州忻府区、朔州怀仁县、晋城城区、长治城区、临汾襄汾县、运城盐湖区、大同城区、晋中和顺县、运城永济市),要按照要求举办活动周。各地各单位活动周可在全国总开幕式前后一个月内自行安排。

2、认真组织实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制订活动周计划及实施方案,面向城乡社区居民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做到廉洁高效办活动,使活动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围绕“推进社区教育发展,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主题开展各项活动。

1、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面向城乡广大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多参加一次主题学习活动。

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学习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多参加一次文化艺术或学习体验活动。

鼓励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技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组织农村村民多参加一次学习培训活动。

2、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动员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广播电视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城乡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参与社区老年教育,开放数字化资源及服务。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百姓普法、公民素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文艺术、农民技术培训、创业再就业、职业技能提升、健康养生、运动健身、早期教育、安全教育、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内容,组织相关专家,面向社区居民举办若干场社区教育大讲堂。

3、推动全民阅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多读一本书,推动全民阅读。

4、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当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

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宣传展示各地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各类高校开展的继续教育、农村成人继续教育、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三、做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宣传报道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借助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鼓励更多单位和民众参与活动周和学习活动,努力扩大活动周在百姓中的影响。要弘扬宣传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理念,推动全民终身学习,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增添正能量。要将活动周专题网站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官方网站链接,并及时将举办活动周有关情况、宣传案例推送到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官方网站进行宣传展示。

四、做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有关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2018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推荐工作,按要求及时将活动周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1、9月10日前报送本地本单位活动周有关情况、1-2名“百姓学习之星”和2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2个“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的文字、视频、图片、教学资源等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见附件2、附件3,文件及电子表格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下载)。

2、9月15日前报送“举办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计划统计表”(见附件4,文件及电子表格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下载)和推荐的1-2个社区教育大讲堂专题目录,包括主题、时间、地点、参与方式、内容简介、主讲人姓名等信息材料。

3、11月25日前报送“举办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与推荐表彰单位表”、“举办活动周市、县、区名单(以省会城市、地级市单位分列)”、“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举办单位总结表”(见附件4,文件及电子表格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下载)和本地本单位活动周工作总结及1-2个典型活动案例。

 

联系人:刘煌,电话:0351-3193088。

电子邮箱:SX0196@163.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42号)

      2.关于推荐、认定和展示2018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下载)

      3. 关于推荐、认定和展示2018年“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的通知(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下载)

      4. 关于推荐、认定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优秀组织等单位的办法(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下载)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8月27日